关于印发《江苏科技大学“深蓝教授”聘任办法》的通知 江科大校(2018)247号

发布时间:2020-06-05动态浏览次数:1319




江苏科技大学文件



江科大校〔2018247



关于印发《江苏科技大学“深蓝教授”

聘任办法》的通知


各学院、蚕业研究所,有关部门:

现将《江苏科技大学“深蓝教授”聘任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

江苏科技大学

2018117


江苏科技大学“深蓝教授”聘任办法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,充分发挥优秀校友、杰出人才及社会名流对我校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、学校发展改革的指导和推动作用,完善“深蓝教授”的聘任及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“深蓝教授”是指受聘后对我校本科生进行辅助指导,参与学校学科建设、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事件的社会知名人士。

第二章 聘任条件

第三条 “深蓝教授”聘任条件

(一)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较强的责任心,关心学校发展,关爱学生成长成才;

(二)拥有良好的职业背景、丰富的人生阅历,以及深厚的专业知识,具有较强的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指导能力;

(三)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如在国内外某领域拥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校友、企业家、学者,年龄可酌情放宽。

第三章 职责与要求

第四条 “深蓝教授”的职责与要求

(一)分享思想、知识学习和就业创业发展的经验,根据学生特点及发展愿望指导学生,为学生提供可用的资源;

(二)对学校的学科建设、发展规划、规章制度及其他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;

(三)积极向国内外介绍、宣传学校,推动建立各种友好合作关系,聚集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各类资源。

(四)“深蓝教授”指导学生采取两种形式:

第一,对接深蓝学院深蓝学子,进行个别指导;

第二,对接学院年级专业或班级,进行集中指导。

集中指导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,个别指导可根据具体情况实施。学校定期或不定期与“深蓝教授”交流,听取指导意见和建议。

第四章 遴选与聘任

第五条 “深蓝教授”采用个人自荐、校友或社会知名人士推荐,经学院与被举荐者本人商议后确定。拟聘任对象填写《“深蓝教授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),交对外合作处办理。

第六条 对外合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,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批后,正式通知聘用部门,举行聘任仪式,颁发《“深蓝教授”聘任证书》,聘任关系生效。

第七条 “深蓝教授”聘期五年,聘期结束后,聘用部门如需要继续聘用,可与拟聘任对象商议,征得其同意,办理续聘手续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八条 “深蓝教授”的选聘、日常管理工作均由所聘学院负责。各学院要从本单位的专业特点、师资力量、学生状况等实际情况出发,抓好落实。

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对外合作处负责解释。


附件




深蓝教授”申请表





申请人


联系部门






江苏科技大学

深蓝教授任职申请表

姓名


年龄


性别


职称


工作单位


职务


办公电话


移动电话


单位地址


邮政编码


家庭住址


邮政编码


个人简历(学习、工作经历):








个人任职或荣誉情况:












聘任后工作计划(可附页填写):















部门推荐意见:





拟对接的班级或个人:



签章:

对外合作处意见:






签章:

分管校领导意见:






签章:

备注:申请人附一张生活照。




















江苏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117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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