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科技大学文件
聘任办法》的通知
各学院、蚕业研究所,有关部门:
现将《江苏科技大学“深蓝教授”聘任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江苏科技大学
2018年11月7日
江苏科技大学“深蓝教授”聘任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,充分发挥优秀校友、杰出人才及社会名流对我校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、学校发展改革的指导和推动作用,完善“深蓝教授”的聘任及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“深蓝教授”是指受聘后对我校本科生进行辅助指导,参与学校学科建设、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事件的社会知名人士。
第二章 聘任条件
第三条 “深蓝教授”聘任条件
(一)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较强的责任心,关心学校发展,关爱学生成长成才;
(二)拥有良好的职业背景、丰富的人生阅历,以及深厚的专业知识,具有较强的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指导能力;
(三)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如在国内外某领域拥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校友、企业家、学者,年龄可酌情放宽。
第三章 职责与要求
第四条 “深蓝教授”的职责与要求
(一)分享思想、知识学习和就业创业发展的经验,根据学生特点及发展愿望指导学生,为学生提供可用的资源;
(二)对学校的学科建设、发展规划、规章制度及其他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;
(三)积极向国内外介绍、宣传学校,推动建立各种友好合作关系,聚集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各类资源。
(四)“深蓝教授”指导学生采取两种形式:
第一,对接深蓝学院深蓝学子,进行个别指导;
第二,对接学院年级专业或班级,进行集中指导。
集中指导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,个别指导可根据具体情况实施。学校定期或不定期与“深蓝教授”交流,听取指导意见和建议。
第四章 遴选与聘任
第五条 “深蓝教授”采用个人自荐、校友或社会知名人士推荐,经学院与被举荐者本人商议后确定。拟聘任对象填写《“深蓝教授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),交对外合作处办理。
第六条 对外合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,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批后,正式通知聘用部门,举行聘任仪式,颁发《“深蓝教授”聘任证书》,聘任关系生效。
第七条 “深蓝教授”聘期五年,聘期结束后,聘用部门如需要继续聘用,可与拟聘任对象商议,征得其同意,办理续聘手续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八条 “深蓝教授”的选聘、日常管理工作均由所聘学院负责。各学院要从本单位的专业特点、师资力量、学生状况等实际情况出发,抓好落实。
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对外合作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
“深蓝教授”申请表
申请人:
联系部门:
江苏科技大学
年月日
深蓝教授任职申请表
姓名 | 年龄 | 性别 | 职称 | ||||||||
工作单位 | 职务 | ||||||||||
办公电话 | 移动电话 | ||||||||||
单位地址 | 邮政编码 | ||||||||||
家庭住址 | 邮政编码 | ||||||||||
个人简历(学习、工作经历): | |||||||||||
个人任职或荣誉情况: |
聘任后工作计划(可附页填写): |
部门推荐意见: 拟对接的班级或个人: 签章:年月日 |
对外合作处意见: 签章:年月日 |
分管校领导意见: 签章:年月日 |
备注:申请人附一张生活照。
江苏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印发 |